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以温情司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权益,有力促进了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案情回顾
原被告同为一个村子的村民。2012年1月20日,被告李某因资金周转吃紧,向原告周某借款38000元。借款后,李某外出务工,周某多次追讨欠款,李某却一直未还,时间一长,双方更是断了联系。无奈之下,周某选择向样子哨法庭提起诉讼,希望借助法律途径拿回自己的钱。
案件受理后,样子哨法庭的法官们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迅速行动。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不仅涉及经济纠纷,更关乎同村邻里间的情谊。若处理不当,可能会让矛盾进一步激化。为此,法官通过多种渠道,不懈努力联系被告李某。经过耐心沟通,法官了解到李某在外务工时,遭遇了一系列困难,并非有意拖欠借款。
为彻底化解矛盾,法官以原被告曾有深厚邻里情谊为突破口,分别与双方展开深入交流。在与被告李某沟通时,法官既讲清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又对其实际难处表示理解,鼓励其积极面对债务;在与原告周某交流时,法官将被告的困境如实相告,并从邻里情分的角度进行劝解。在法官情与法的双重引导下,原告周某被法官的真诚所打动,最终同意免除借款利息,仅要求被告偿还本金。
经过法官的专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承诺在2025年4月30日前,向原告周某偿还借款本金38000元,案件诉讼费由李某承担。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成功调解,是辉南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在未来的工作中,辉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调解优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