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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未”来|执行调解相结合 护未成年人成长
2025-06-23 来源:本站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因抚养费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通过执行与调解的深度结合,不仅将抚养费顺利执行,更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专业的执行与调解赢得了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认可。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王某和申请执行人姜某于2015年9月在辉南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因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2017年6月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经辉南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约定:婚生女由妻子姜某抚养,王某于2021年8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抚养费450元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止。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并未按时履行约定,且拖欠抚养费两年之余,姜某多次与王某协商未果,无奈,姜某以王某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为由,依法向辉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核实案件相关情况,为实质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十分激动,针对孩子的探视及抚养费问题久争不下,为稳定双方情绪尽快解决问题,执行法官一方面从法理上向王某释明离婚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对王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王某深入理解到有义务和责任抚养子女。另一方面向姜某陈述了王某目前已经重新组建家庭,且当前失业的困难处境,希望姜某能够理解王某的难处。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王某认识到了支付抚养费的必要性,姜某也体谅了王某的不易,最终双方打开心结,王某同意支付拖欠了两年多的抚养费,并保证以后会按月及时支付。至此,该起由抚养费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圆满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抚养费争议对孩子的情感伤害。

法官心语

在抚养费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中,最重要的是要考虑如何尽可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抚养费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支撑,而在现实中抚养费的落实并非一帆风顺,容易给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尽量减少因抚养费争议对孩子的伤害,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更有利于维系亲情,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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