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偷税如何认定?
在行政相对人故意躲避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有效送达?
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后,行政机关作为被告人应在多少日内提交答辩状、证据等应诉材料,未能按期提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化解社会矛盾、防范风险隐患等方面形成司法与行政合力。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受吉林省税务局邀请,在2025年吉林省税务系统“推进强基工程提升业务素质”税收法制业务培训班上,为吉林省各市州及县区局法规部门100余名业务骨干开展行政应诉理论与实务培训。
长铁法院法官对吉林省近三年税务机关涉诉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结合行政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剖析了税务执法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围绕应诉工作的具体流程、涉税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标准、涉税务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详细阐述了税务执法工作及应诉工作的相关要求,指出了行政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对如何及时有效全面应诉进行了解读,为税务法规部门工作人员处理税务争议及行政诉讼应诉提供了有益参考。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和“助推器”,司法案件能够反映出依法行政、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和成效。近年来,长铁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延伸审判职能,以司法调研、业务培训、以庭代训等多方式、多渠道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自2019年长铁法院审理税务机关案件以来,为税务机关开展业务培训活动9次,撰写的涉税案件案例刊载于人民法院报,税务机关在法院指导下制发了执法权力义务告知书、地址确认书等,保障行政相对人在执法程序中权力和义务。依托“常态+长效”的府院联动机制,长铁法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文:刘玉敏 陈礼莹